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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科技治超系统是怎么让超载货车无处遁形!


  源头科技治超系统是怎么让超载货车无处遁形!

  什么叫非现场执法?

  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是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货物运输主要通道、重要桥梁入口以及货物运输流量较大的路段和节点,设置不停车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自动检测、拍摄和记录行驶中货运车辆的车货总质量、外廓尺寸、行驶路径、车辆图像等信息,对该信息经审核确认后,依法对货运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或者管理人作出行政处罚的治超执法模式。

  1案例:

  货车变“乌龟”,超低速慢行逃避检测!

  近日,直属行政执法队四中队执法队员在唐田超限检测站非现场执法系统视频巡查时,发现车牌号为湘AF6***的重型自卸货车在经过G107线K1594处的动态称重仪检测时,采取超低速行驶,导致多车辆并排的方式逃避检测,执法队员根据《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对其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源头科技治超系统是怎么让超载货车无处遁形!
 

  2案例:

  货车变“火车”,首尾紧随逃避检测!

  近日,直属行政执法队四中队执法队员在唐田超限检测站非现场执法系统通过视频巡查,相继发现4台车牌号为湘AH1***、湘AB4***、湘A6A***、湘AJ9***车辆和1台无牌新车,在经过G107线K1594处的动态称重仪检测时,采取车辆首尾紧随的方式逃避检测,执法队员迅速通过小步执法记录仪调度路面执法力量,在G107国道安沙集镇路段对车辆进行拦截,执法队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并要求驾驶员前往唐田超限检测站接受调查询问。

  执法队员将系统记录视频播放给当事人看过以后,当事人当场承认其违法行为,执法队员根据《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对他们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按照《湖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行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对故意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或者偏离称重装置等方式逃避检测的,除对其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处罚以外,还应依据《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处罚。

  根据《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货运车辆途经不停车超限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时,应当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禁止下列行为:(一)故意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或者偏离称重装置等方式逃避检测;(二)采取跨道、压线、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等方式逃避检测。”按照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驾驶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故意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或者偏离称重装置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技术监控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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